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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自行车充电收费之谜:政策明令禁止,高价“刺客”为何仍猖獗?

来源: 特约评论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1日 12:36(上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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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自行车充电收费之谜:政策明令禁止,高价“刺客”为何仍猖獗?

尽管政府已经出台相关政策规定,但一些小区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仍然按照商业用电价格收取费用。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发现问题根源在于供电企业和设施运营企业之间的“堵点”,需要属地及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

近年来,本市陆续发布了涉及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的地方标准及多个政策文件。但是,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小区仍然存在高价收取电费的问题。

在果园西小区,居民反映,小区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按1.2元/度的商业用电价格向居民收取电费。按照政府规定,本应按照居民生活用电的标准(即0.5103元/度)收取。记者联系到属地果园西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整个小区周边都没有能为车棚接入民用电的接口,因此现阶段充电只能按商业用电价格。

在丽新嘉园,小区至今都没能取得房产证,无法享受民用电价。居民王先生告诉记者:“我们小区交房至今已经5年,但电动自行车充电仍按照商业用电价格收取。”

广华轩小区的居民反映,小区内的充电桩未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充电价格比其他小区贵上不少。记者发现,这处名为“德康便民充电站”的充电桩共有按充电时长计价和按充电度数计价两种收费标准。但是,小程序内只提供了按时计费这一种方式。

为确保电动自行车充电“不再贵”,近年来本市多个部门陆续发布涉及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标准及运营规范的政策文件及地方标准。然而,从记者调查的情况看,要让定价标准真正落到实处,还需打通充电服务链条上下游的供电企业和设施运营企业之间的“堵点”,属地及职能部门需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

今年9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提醒告诫书,进一步重申:实行价费分离,严格明码标价;严格落实相关电价政策,居民住宅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纳入“居民生活用电”类别,按照本市“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电价水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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